如果时间可以倒流回那个决定性的周三,我一定会选择擦肩而过,而不是停下脚步。
只做了逃兵又吃什么喝什么?总不会天上掉下来。自来逃兵坐地为匪,都再常见不过。都做了逃兵了,有家回不得,律令规定,战时逃亡,杖刑一百。一百杖,足以打死人了。既都这样了,再做些坏事,就也没什么了。
我无意中得到了一件宝物,很像霍拉·菲洛米娜大师的神兽之冠,特地送过来,请大师看一下。”
当一切尘埃落定,我们是否还能记得最初的梦想?